2021/02/20 bjkbfvjkkhgbnkl路过改变命运
哈哈哈哈哈真的好用极了行政权具有容易扩张的特性,容易对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侵犯,如果不加以适当的制约束,会产生损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的后果。对于控制行政权,世界上的各个国家都在努力地探索。从法理上讲,通过程序上的正义来实现实质的正义无疑是避免行政侵 权的一种具实际的办法。即给行政机关设立一定的程序性义务的同时,与此同时, 赋予予行政的被施行对象一定的的程序性权利,从而保障相对人在行政行为中的合法权益。行政听证正是这样的一种制度,它通过对行政机关进行一定的程序性制约,赋予相对人为实现其权利所必需的程序性权利,以达到防止行政权的滥用,实现行政权与相对人权利的平衡目的。听证制度最初起源于西方普通法中的自然公正理念,其最早也是被用于司法程序中,后来随若社会发展的需要,该制度而被移植到了行政领城中。它作为现代行政程序法的核心制度,是相对人参与到行政决定的制定过程中去的重要方式,被当代 的世界各国所确立。行政听证制度是种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作出损害行政 相对方合a的间办x间的决定前,就相关的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的法律制度。行政听证制度是国家从程序上赋予行政管理相对人在行政机关作出损害自身利益的 决定前表达自身意见和建议的方式之。作为民 主制度在当今行政法领域的重要标志之一,它是法治国家行改程序法的项极 具重要的制度,该制度在西方国家经历了较长时间的发展,目前己口趋完善与成熟,形成了系统化的法律制度。但就我国而言,由于该制度在我国起步较晚,发展时间相对较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以致于行政听证制度还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这是一个亟待我们去解决的重要问题。所以,对于研究我国行 政听证制度而言,如何在 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具体实际加快行政听证制度在我国的发展完善,对于推动我国的依法治国的进程,维护国家和社会稳定而富,其意义是十分重要的。